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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霍城煤制气输气管道工程环评正式受理

更新时间:2015-09-21点击次数:1705

项目背景及特点

为了缓和国内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提高我国的天然气自给率,增强抵御能源市场风险的能力,中电投集团积极响应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把新疆建设成为能源陆路大通道的战略部署,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结合伊犁丰富的煤炭、水资源及输气管线条件,抢抓新疆跨越式发展历史机遇,着力打造新疆产业集群,决定建设中电投霍城 6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

霍城煤制天然气项目输气管道工程是中电投霍城 6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的配套工程,通过该工程的建设,可将霍城 6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生产的煤制气输送到伊宁-霍尔果斯输气管道,通过该管道将煤制气注入西气东输管道系统,将天然气输往乌鲁木齐及中国东部的广大市场。

本项目首站位于中电投霍城 6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以下简称“中电投煤制气项目")厂区内。中电投霍城 6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位于中电投霍城工业园内。《中电投霍城 60 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4 年 5 月取得自治区环保厅对该项目的初审意见(新环函[2014]630 号),准备上报环保部审批。目前,中电投煤制气项目尚未开始建设。

《中电投霍城工业园区规划(201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园区规划")已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的审查意见(新环函[2014]720 号)。目前,工业园区尚未开始建设。

本项目为中电投霍城煤制天然气项目输气管道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方为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建地点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输气管道走向为管道出首站后向西北方向敷设,经过紫田探矿区后进入平原地区。管道在平原地区先后穿越 G3016 高速、G218 国道后折向东,在精伊霍铁路南部敷设,直至到达英也尔乡南部。先后穿越 G218 国道和 G3016,到达伊宁末站,线路全长约 28km。

本工程计划投资 23504 万元,工程建成后 2018 年接收煤制气 20×108Nm3/a,2020 年以后接收煤制气 60×108Nm3/a。管道设计输量为 60×108Nm3/a。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设置 2 座工艺站场,1 座截断阀室,站场包括霍城首站和伊宁末站。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中电投霍城煤制天然气项目输气管道工程,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经预测拟建工程投产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工程建设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公众的支持。项目在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后,本项目建设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可降至zui低。

因此,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提出的污染防治以及风险防范对策,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热线电话:0392-210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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